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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回歸教育的發展歷史

  以中文為教學語言的小學回歸教育由回歸前的教育暨青年司於1996/1997學年根據第20/SAAEJ/96號批示創設。至2000年8月15日起小學回歸教育按照第51/200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施行。

  初期的小學回歸教育由當時的教育暨青年司延續教育處直接管理,至1999/2000學年,教育機構轉為巴波
沙中葡小學,2001/2002學年再轉由何東中葡小學提供小學回歸教育,一直至今。

     
 

小學回歸教育簡介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轄下何東中葡小學提供小學回歸教育,目的是讓15歲或以上人士獲取小學學歷,以便繼續中學的學習及就業。小學回歸教育提供兩個取得小學回歸教育文憑的途徑──“夜間課程”及“特別總考試”,有需要的人士可因應個人實際需要從中作出選擇。

   
 

課程宗旨:向在小學教育適齡期未修讀或未及格完成正規小學教育者提供小學教育。

對 象:年滿15歲及未具備小學學歷的人士。

學習方式:以單元方式學習,學習者可根據個人實際情況編排及修訂學習計劃。

科 目:
有必修和選修兩類科目,必修科目有中文、數學、社會、自然科學;選修科目有第二語言──葡文、電腦、視覺教育(學員可隨個人意願選讀其中兩科)。

文 憑:完成四科必修科及兩科選修科,獲發小學回歸教育文憑,該學歷與正規教育小學學歷有同等效力。

上課時間:逢星期一至星期五晚上6時30分至10時10分。

上課地點:高美士中葡中學。

費 用:註冊費(每單元)10元;學費(每單元)──中文200元、數學100元、社會/自然科學/葡文/電腦/視覺教育各50元。

費用豁免:各單元的首次報讀者,倘屬澳門居民,獲豁免繳交註冊費及學費。

報名所需:
(1)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及提交1份副本
(2)吋半近照1張
(年齡介乎15-18歲的報讀者,需家長/監護人同來辦理報讀手續) 。

同等學歷:在小學回歸教育特別總考試考獲及格的科目視為同等學歷,豁免修讀

   
 
  宗旨:確認自學者的小學程度

形式:公開考試

 


對象:15歲或以上,已具備小學程度而沒有相關學歷證明的人士。

特色:
(1)考生可根據個人實際情況擬訂最適合自己的考試計劃。
(2)考試後不及格的科目可於日後開考時報名重考。

考試科目:包括必考科和選考科兩類,必考科有中文、數學、社會、自然科學;
選考科有第二語言──葡文、電腦、視覺教育,考生可隨個人意願選考其中兩科。

文憑:經一次或多次考試後,四科必考科及兩科選考科都考獲及格,獲發小學回歸教育文憑,
該學歷與正規教育小學學歷有同等效力。

費用:報名費每科100元。

報名所需:
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及1份副本。
(年齡介乎15-18歲,需家長/監護人同來辦理報考手續。)

同等學歷:在小學回歸教育課程完成了的科目視為同等學歷,豁免考試。